陇南出台招商引资多重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兴业,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陇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用地保障方面,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除房地产开发类)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分批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同时,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鼓励类投资项目争取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重点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支持;对总投资 3 亿元以上的重点鼓励类投资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项目,对总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重点鼓励类投资项目优先列入县区重点项目,建立市、县区级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储备库,确保项目用地需求。
《通知》要求,在奖补政策方面,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下同)5000万元以上(含)且投产开业的制造业项目给予奖励;对符合陇南产业政策入驻标准化厂房的招商引资企业可享受头部年免租金、第二年免 50%租金、第三年免 25%租金的优惠政策,租金补贴由项目所在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名录库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的招商引资企业,按照相关措施给予扶持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招商引资企业,给予相应级别一次性奖励等。同时,《通知》要求,对项目引进起决定作用的中介机构、引荐人(不包括我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予以奖励。
《通知》要求,在人才支持和用工保障政策方面,招商引资企业人才引进享受我市人才相关支持政策;招商引资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持有居住证的,同等享受当地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政策;将招商引资企业优先考虑纳入高校毕业生进企业等政策项目,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实施。
此外,《通知》明确,市级财政每年筹措资金不少于 5000万元,专项用于本政策所涉及的市级奖补资金的兑现及招商引资年度考核的表彰奖励。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招商引资代办服务专区,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事前介入、事中帮办、事后跟踪”的全程保姆式服务。本政策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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