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是工业园区管委土地使用权证是企业用地性质是工业生产想选购这个地方但没法出让所有权只有类似50年老租我想问一下买这方面地盖厂房出租有确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依据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
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解答于:2020-01-28 14:17:49
土地局,把农村建设用地变为土地,承包土地人,有支配权应用吗,必须出事了土地所有权证实吗,农村建设用地变为土地,所有权归属,承揽证,还有什么用
不需要,只要与土地出租方达成协议,支付租金就可以了。但是注意约定租期到期后的地上物的归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规定:“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首先,房屋价值会受到影响。另外每个地方的政策和法规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会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对土地部分适当补偿,看地方性文件吧。而且南方个别村镇还实行土地面积拆一还一,房屋及附属按成本补偿。建议咨询当地机构
有人问,企业征地拆迁补偿部分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补偿?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目前在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个人破产法都是重要内容。从破产实践角度来看,国际上个人破产案件的数量发展迅速,在整个破产案件数量比例上,个人破产占了绝大部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在我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我们只拥有使用权,因此购买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我们在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我们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或者是...
·朋友们有三张信用卡逾期六个月左右,共3万多元,一家现有银行向法院发出传票,去年做小企业补偿,现在失业,没有资产,不会有任何后果吗?
·7岁少年儿童在幼稚园玩滑滑梯骨拆教师没立即告知父母,下课后小孩说胳膊疼,到医院体检,骨裂。院校有义务吗
·个人买房合同,首期付款60万元,由于房价上涨到违约,目前拖延7个月,违约金合同为20万元,但房价上涨50万元,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未婚怀孕超过四个月,男子现在各种约会方式都不结婚,还说孩子做父亲鉴定认可,这样妇女就能得到什么补偿。
·四年前,他和邻居打了一架,他受了轻伤,他有了恋爱关系,他有了救助,现在他没事了。
·爸爸妈妈的养老保险金应当多少钱,儿女的赡养费多少钱,老婆的钱应当多少钱,身亡的赔偿费是否该按几股来分?
·我牙齿痛二天二夜了,想来口腔门诊治牙,医疗保险卡沒有带,能不能看了会报帐。(我還是外地的,由于在上海上下班,刚踏入社会,没带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卡还要扬州市XX
土地性质: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在这样的土地上建的集体产权房,怎样签合同。卖方说签租赁合同。
是南北方向的,有点漏雨,我想把它改成东西向的新棚,没有什么手续,只有30年的租赁合同,土地是性质是以建设用地
我想去山区买块地(耕地)盖农家院,就是买使用权,可以是永久使用权吗?更改使用性质是买了以后再申请吗?
致使右手手腕骨折,住院医疗费7千余元,我们只有走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不知能否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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