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开平区规划二纬道北侧、规划二经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二纬道北侧、唐钢北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二纬道南侧、规划二经路西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二纬道南侧、唐钢北路西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二纬道南侧、唐钢北路西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唐钢北路西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唐钢北路西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二纬道南侧、唐钢北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唐钢北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唐钢北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规划三经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规划三经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城镇住宅、其他商服用地,出让年期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其他商服用地40年。
开平区规划三纬道北侧、规划三经路东侧
唐山唐钢第十一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唐钢退城搬迁原北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协议出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用途归类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期为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单位: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平区分局
单位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新兴路4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