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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赵新庄村涉案二层楼房两套及院内附属物司法拍卖公告

  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赵新庄村涉案二层楼房两套

  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2月17日11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赵新庄村涉案二层楼房两套及院内附属物。总建筑面积588.83平方米,附属物包括:院墙、门楼等,拍卖方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74.17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4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2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0037913;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2月15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蕞终以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唐山劳动日报》。

  公告刊登于2017年1月20日《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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