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心区两块土地拍卖作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在唐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在税务等部门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5月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