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公房一次性出售土地手续办理资料清单及流程
1、购房人本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经唐山市住建局及单位批准的公房出售价格核算表。
3、经唐山市住建局及单位批准的职工职务工龄核准书。
1、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到唐山市民服务中心二层国土局13号窗口填写申请审批表,开具出让金缴款通知书。
注:直管旧公房由购房人及共有人到场办理;自管旧公房由单位统一办理
2、到17号窗口换取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到银行窗口缴纳费用(需缴现金)后,将所有票据返还到1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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