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6·通知】关于八五六农场商品房销售、租赁的通知
原标题:【856·通知】关于八五六农场商品房销售、租赁的通知
为促进闲置楼房销售,农场现开展出售、出租、平房置换的促销活动,具体活动办法如下:
一次******付全款的,可享受房屋全款20%的优惠。(以楼房当年销售价格作为计算依据。)
购买人可分期三年支付房款,房价不享受优惠政策,购买人头部年交付房款的40%,第二年交付房款的30%,第三年交付剩余的30%房款。分期付款购房,购买人要提供实物担保或担保人(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商服:10000元/年(不含取暖费)
门市:10000元/年(含取暖费)
住宅:3000元/年(含取暖费)
车库:大 3000元/年;小 2000元/年(含取暖费)
(1)租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时交纳一年租金,每年合同到期前30日内交纳次年租金。
(2)租赁商服或门市需在签订合同同时交纳5000元租赁保证金,一次租赁门市或商服5间以上年租金优惠20%。。
(3)租期蕞长不超过三年,三年后续租,原租户优先。
(1)租赁相关约定按签订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2)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本着改善农场居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鼓励平房户拆迁置换住宅楼,可享受一定优惠,有产权证的房屋1平方米置换楼房1.2平方米,无产权证的房屋2平方米置换楼房1平方米(必须是37厚墙)。当置换的楼房面积大于平房面积时,多出面积每平方米可按全款购房优惠办法执行。
1、楼房出售、出租位置选取,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2、本政策仅适用于农场目前空闲待出售的楼房,本方案出台之前已购买的楼房不享受此政策。
编辑:刘啸飞 刘思琪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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