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问题:你好,请问我在工业园区上班,房子也是在工业园区住的,现在停车还是要收停车费正常吗
没什么不正常。工业园是他们自己的物业,如何管理是他们自己的权利,只要不违法!
问题:国有土地的拆迁算是土地征收吗,工业用地减量化,原先的集体工业用地改变成农耕地,算征收吗
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土地租用者可以依据依法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条款,来确定可以获得的赔偿。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问题:我企业向村委会租赁土地用于物流园区建设,由村委会出具租赁证明盖章,是否可行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法规免征上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取得的补偿款,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用完还给你。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征用:《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征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不是法律问题请咨询崇明土地部门,律师不是万能的,别指望牙科医生看妇科病。
1.土地征收补偿有明确的规定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蕞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5.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具体看你们企业和租赁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上如何约定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n(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蕞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n(三)依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直接上访当地人大是蕞有效的解决办法。n具体各地赔偿标准不一,试试在f?kw=%B7%A8%C2%C9%D4%AE%D6%FAfr=index请问你本地律师吧。
问题:我母亲是听力残疾二级,2019年12月碰到房屋搬迁,有补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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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方面有补偿费的,这和听力残疾二级没有关系,房屋搬迁方面的补偿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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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019年12月底房屋搬迁,我母亲是2019年12月5日拿的残疾证,请问有些什么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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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优惠政策,您可以直接拨打市民热线月底房屋搬迁,我母亲是2019年12月5日拿的残疾证,请问有些什么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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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问题:旧区改造公共利益房屋征收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事缺乏证据证明在双方自愿签订证据伪造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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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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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区改造公共利益房屋征收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事缺乏证据证明在双方自愿签订证据伪造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公房旧里折迁房屋没送达坪估分户报告单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法院未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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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前面说配偶有权分土地补偿款,后面说无权分,个人补偿款足足专属性的?
前面说配偶有权分土地补偿款,后面说无权分,个人补偿款足足专属性的答:动迁的话需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抑或是宅基地上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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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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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母亲是听力残疾二级,2019年12月碰到房屋搬迁,有补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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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前面说配偶有权分土地补偿款,后面说无权分,个人补偿款足足专属性的?
前面说配偶有权分土地补偿款,后面说无权分,个人补偿款足足专属性的答:动迁的话需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抑或是宅基地上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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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019年12月底房屋搬迁,我母亲是2019年12月5日拿的残疾证,请问有些什么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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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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