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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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1月2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河北唐山曹妃甸250MW光伏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发展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委员会印章的专门委员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5
关于投资建设河北唐山曹妃甸250MW光伏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项目名称:唐山曹妃甸2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包含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两个子项目。
2、预计投资金额: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2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配套项目贷款,合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土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项目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北唐山曹妃甸250MW光伏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在唐山曹妃甸区域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建设2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为实施上述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本项目包含两个125MW子项目,分别为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保障性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和大金重工十里海12.5万千瓦渔光互补市场化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合计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项目已被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并完成投资项目备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唐山曹妃甸区金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瑞”)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装备园区B2路以南,A7路以东木业股份公司院24号厂房一层西坡光伏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2、唐山曹妃甸区金弘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弘”)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金岛大厦D座六层606-25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本项目位于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建设场址为坑塘水面,采用“渔光互补”的方式建设,拟开发总容量250MW,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20%,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申请配套项目贷款。
项目建设期预计不超过12个月(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项目建成后运营期25年,由公司下属子公司唐山金瑞和唐山金弘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分别投建和运营125MW。项目一和项目二需要按照不同比例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调峰服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升压站、输送线路、办公楼等。
项目一建成后预计首年发电小时数约1500小时,预计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约7.8%。
项目二建成后预计首年发电小时数约1500小时,预计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约6.5%。
本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土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审批手续正在办理,具体建设方案同步设计中。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唐山曹妃甸区投建可再生能源项目,是基于区域产业综合布局和发展而实施。公司在当地已规划建设出口海工基地,定位于供应海外风电市场未来更高技术标准的产品需求,从而保障后续出口订单的生产和交付。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复合型光伏开发模式,输出环境友好清洁能源,可促进当地绿色经济发展,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本项目后续正式投入运行后,将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提升公司总体利润率水平。
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经济效益指标等为可研阶段估算值,相关审批手续尚在办理中,可能存在电价下调、并网容量不及预期导致投资收益下降等风险。如因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使项目尽早实现并网发电。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024年1月31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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