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这里征地!
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古冶区段)工程建设用地土地转用征收用地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文件规定,现将《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秦皇岛至唐山高速公路唐山段(古冶区段)工程建设用地2022年6月29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转用、征收古冶区集体农用地52.0879公顷(其中耕地50.2669公顷)、未利用地0.6526 公顷、建设用地 0.2800公顷。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22】567号,批准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4个地块,其中1号地块东至:滦州市茨榆坨镇谢各庄村,西至:范各庄镇周庄子村,南至:滦州市茨榆坨镇谢各庄村,北至:范各庄镇周庄子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周庄子村。面积0.0308公顷。2号地块东至:滦州市茨榆坨镇前吴坨村,西至:后仁里村,南至:前仁里村,北至:滦州市茨榆坨镇谢各庄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后仁里村,面积21.7522公顷:东至:前仁里村,西至:前仁里村,南至:排各庄村,北至:后仁里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前仁里村,面积 4.3954公顷。3号地块东至:后岳各庄村,西至:后岳各庄村,南至:前岳各庄村,北至:排各庄村,权属为范各庄镇后岳各庄村,面积 2.1778 公顷;东至:排各庄村,西至:排各庄村,南至:后岳各庄村,北至:前仁里村,权属为范各庄镇排各庄村,面积9.2574公顷;东至:前仁里村,西至:前仁里村,南至:排各庄村,北至:后仁里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前仁里村,面积2.8619 公顷;东至:前岳各庄村,西至:前岳各庄村,南至:王喜庄村,北至:后岳各庄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前岳各庄村,面积10.0050公顷;东至:王喜庄村,西至:王喜庄村,南至:滦南县青坨营镇港坨村,北至:前岳各庄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王喜庄村,面积1.1482公顷。4号地块东至:滦南县青坨营镇港坨村,西至:王喜庄村,南至:滦南县青坨营镇石庄户村,北至·滦南县青地营镇港坨村.权属为古冶区范各庄镇干喜庄村。面积1.3918公顷。
三、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本次转用征收土地补偿费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规定执行,区片价标准为7.15万元/亩(107.25万元/公顷),面积53.0205公顷。土地补偿费5686.4486 万元。
本次转用征收土地需支付给周庄子村土地补偿费3.3033万元,支付给后仁里村土地补偿费 2332.92345万元,支付给前仁里村土地补偿费 778.345425万元,支付给后岳各庄村土地补偿费233.56905万元,支付给排各庄村土地补偿费992.85615万元。支付给前岳各庄村土地补偿费1073.03625 万元,支付给王喜庄村土地补偿费272.4150万元,由古冶区政府统一安排支付。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本次转用征收土地需支付给周庄子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14万元,支付给后仁里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675.2863万元,支付给前仁里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428.9688万元。支付给后岳各庄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76.8488万元,支付给排各庄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263.7800万元,支付给前岳各庄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517.3224万元,支付给王喜庄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102.4648万元,由古冶区政府统一安排支付。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版权声明:本文由网络蜘蛛自动收集于网络,如需转载请查明并注明出处,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