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这三地多个地块要拍卖!起拍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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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平区分局、古冶区分局和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在《唐山劳动日报》刊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其中涉及开平栗园镇环湖一号路北侧,规划南北八路以东、开平区东西道以北,规划新开路以东地块;古冶区胜利道南侧、森林公园北侧地块和滦南县司各庄镇长大公路北侧地块。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平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分局决定挂牌出让2宗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在唐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在国税地税等部门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获取挂牌文件时间:详见上表;地点: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开平区分局。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当天的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唐山市开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报价时间详见上表。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唐山市开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人:曹女士 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新兴路4号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古冶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决定挂牌出让古冶区2018年2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行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8日,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8日,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16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利用科将于2019年1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唐山市古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9时至2019年1月21日16时。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区分局
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倴国土出告字(2018)第19号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的,须承诺竞得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详细规划指标要求见《滦南县土地出让规划条件通知书》。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时间: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1日。
六、挂牌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三楼)。
七、有意者可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0日到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三楼)了解详细情况,领取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表人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到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三楼)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16时(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挂牌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请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滦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局窗口(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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