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开发区社保局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明白纸
目前,老百姓说的,城镇居民所交的“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居民所交的“新农合”,都是一种保险,2017年合并后都属于“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可不是一回事,两者只能交一个,生病也只能用一个报销。
一、参保缴费时间:2021年 11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征缴期外:新生儿180天内;服刑、服役期满和转移接续人员90日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参保范围:不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我区户籍居民、已办理我区“居住证明”的常驻居民,以及非我区户籍的各类学生均可参加。
三、缴费标准: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4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320元,长期照护保险20元。
四、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代缴的困难群体: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父母个人不缴长期护理保险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特困(五保)供养人员、低保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1-2 级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另行通知。
六、系统提示“无参保登记信息或参保信息已失效”怎么办?新参保、断保、参保地变更、转移接续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居住)所在乡镇劳动保障站、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非本区户籍人员还需携带“居住证明”或“房产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站、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业务。财政代缴困难对象,需持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乡镇劳动保障站、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2)微信城市服务缴费(3)微信生活缴费(4)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5)云闪付APP缴费等。
八、缴费信息查询:参保居民缴费医保系统到账后,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缴费信息。
九、有了医保卡,都管哪些事呢?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万元,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30万元。
1.门诊统筹待遇: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50元,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终清零,不再结转使用。该账户资金不属于个人,参保居民停保、断保、医保关系转移、等情况,待遇随之取消,不能转移、继承或提现。
2.门诊特殊疾病待遇:门诊特殊疾病支付方式采取非限额和限额病种管理办法。病种共计30种。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门诊特殊疾病支付方式采取非限额和限额病种管理办法。限额门诊特殊疾病16种(糖尿病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合并肾病、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糖尿病足、脑血管后遗症、冠心病、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障碍、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脑及躯体器质性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非限额门诊特殊疾病6种(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动脉型肺动脉高压);单独限额门诊特殊疾病5种(心、肝、肺、肾脏移植术后、冠心病(支架、搭桥));特殊限额门诊特殊疾病3种(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苯丙酮尿症)。累计限额支付比例为65%,多种累计限额病种的年度医保基金支付不超过6000元。非限额和单独限额门诊特殊病支付比例为80%。
3.“两病”报销待遇:在市内参加居民医保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通过鉴定合格后享受医疗保险相关报销待遇。以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机构为依托(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以下简称“医疗机构”),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分别享受相应待遇,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年/人。
5.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7个月以上引产),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标准为1500元。
6.大病保险待遇情况:起付标准为统筹自负金额1.5万元;分段报销比例:即1.5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报销65%;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8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90%;2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报销95%。
7.城乡居民医疗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扣除其他费用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达到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按70%给予救助;非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扣除其他费用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达到30000元以上的,可享受医疗救助,去除起付线%核算救助。每位医疗救助对象享受门诊救助的年度最高限额累计为5000元,每位医疗救助对象享受住院救助的年度最高限额累计为15000元。
8.长期照护保险:2021年新增险种,参保人员连续参保2年以上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享受照护保险待遇。长期照护保险提供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和居家补贴(护理包)四种支付方式,选择居家护理和居家补贴方式的,可同时享受辅助器械租赁(购买)补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待遇保障方式。
2、省内住院怎么办?河北省内就医全省无异地,无需备案。参保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刷卡结算。
3、省外住院需备案?先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才能办理备案手续。参保患者省外异地住院必须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备案手续当次有效。具体备案流程:微信公众号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点击“公共服务”选择“河北智慧医保平台”,进入后选择“跨省就医异地备案”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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