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开发区 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关于天津市武清区新冠肺炎复阳患者同航班人员的协查函后,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宣某及其密接人员
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车上共3人,车牌号:冀BT30P3)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市场南面第二或三个面朝西的卖菜摊位),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9日9:00左右,骑电动车到信达市场乘坐8路公交车去乐亭,随后其朋友李某(目前已在乐亭县集中隔离)自驾车将其送回海港开发区家中,居家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宣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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