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招商引资政策--工业40条之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为加快在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上实现新突破,着力构建创新发展能力强、融合发展能力强、绿色发展能力强、产业竞争能力强、支撑带动能力强、持续发展能力强等“六强”为标志的“4+5+4”现代产业体系,唐山于2019年推出了《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
市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资金,支持培育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鼓励领军企业、成长性企业上市。
1.对国家新认定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2.对首次进入并连续6个月在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3.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4.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企业给予1∶1配套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给予1:0.5配套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工业设计奖金奖的企业奖励20万元。
5.对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组建的“企业诊所”,帮助企业解决研发设计、工艺装备、质量控制等方面问题的,按照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19.每年安排1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贷款风险给予补偿。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给予综合担保费率不超3%的保费补助。
6.对在沪(含科创版)、深交易所(含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发上市的我市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石交所挂牌的我市企业,分别奖励150万元、20万元。通过并购重组或注册地迁移等方式,将沪深交易所、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企业从域外整体迁入我市的,视同首发上市或新三板挂牌,享受同等奖励,资金一次性拨付。
7.对拥有发明专利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10%给予贴息,蕞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蕞高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荣盛兴城(唐山)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唐山市路南区政府委托对城南经济区整体开发建设,按照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的理念,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将合作区域打造成产学研一体充满活力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腹地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示范区。
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位于唐山市中心城区东南部,东距唐津、唐港高速入口仅2公里,且与京沈京哈高速、唐港高速、沿海高速等高速互通,205国道、唐曹公路、城市外环路穿区而过;唐山货运南站(京山铁路)近在咫尺;南距曹妃甸深水大港、曹妃甸保税港区80公里;北距唐山机场开车仅需15分钟,具有海陆空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格局,交通便捷、路网发达,区位优势明显。同时,随着京唐城际的建设,使得北京与唐山实现半小时通达。
唐山城南经济开发区城市板块4平方公里起步区、产业板块5平方公里起步区,已先行启动征收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自2017年11月省级经济开发区获批至今,已完成檀庄、景庄子、尚德3个村征收搬迁,共计整理可利用连片开发土地5000亩。
其中产业板块以智能制造为引领,着力构建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应急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将园区打造成为唐山市产业转型示范区、京津高端产业转移承接地、新型产城融合发展样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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