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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海港开发区5号路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公告

  受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按现状整体拍卖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海港开发区号路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亩)】及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辅助设施(不包含机器设备)

  拍卖标的展示:2016年1月27-29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标的,竞买人必须于展示期自行到现场仔细审视、勘验拍卖标的状况、有关资料和手续,向拍卖人、委托人(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问清拍卖标的有关情况、有无瑕疵、法律状态及其它所关心问题,在此基础上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则视为对拍卖标的已经进行了现场勘验,并自愿承担责任。本公司依据《拍卖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须在2016年1月29日12时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唐山冀东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办理竞买申请登记,索要有关资料,承认竞买协议、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本次标的起拍价为8770.004万元,按规定交足保证金1000万元(含佣金保证金150万元)。签订竞买协议,即取得竞买资格。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于拍卖公告限定的报名日期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五天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房地产的面积以登记机关的确认为准(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无产权证),面积如发生变化或变更,不影响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标的物交易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过户、交付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仅出具法律文书用于产权过户,法律文书送达后即视为拍卖的财产移交。

  唐山冀东拍卖有限公司(电话:、)

  唐山达成拍卖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建设路与煤医道交叉口联大写字楼六层

  公告刊登于2016年1月18日《唐山劳动日报》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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