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唐曹国土审告字[2024]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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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唐曹国土审告字[2024]004号)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唐曹国土审告字[2024]004号)
唐曹国土审告字[2024]004号 2024年02月07日
经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装备制造园区庙中北路北侧、十里海中路以东、新城大道南侧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7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7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24年02月27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2月27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2月29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宗地规划控制指标严格按照规划条件执行,同时还应达到以下“标准地”标准: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2、项目亩均税收≥20万元;3、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1.32吨标准煤/万元;4、环境空气单位排放执行标准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 第 29 号)指标要求。5、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指标要求。 6、地下水环境执行标准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指标要求。7、声环境执行标准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指标要求。8、土壤环境评价标准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指标要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曹妃甸区新城大街127号联 系 人:刘芸铭联系电线开户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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