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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东马庄村涉案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公告

  受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6月22日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

  一、标的物:坐落于唐山市丰润区银城铺乡东马庄村涉

  案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确权范围内面积为172.30平方米,确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400平方米(附着物:正房、倒座门厅、塑钢门等)。拍卖保留价:24.4353万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1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6月2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0037913;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6月21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蕞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唐山劳动日报》。

  公告刊登于2017年6月5日《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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