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唐山市玉田县石臼窝镇一宗出让性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房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27日10时至2017年6月28日1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坐落于唐山市玉田县石臼窝镇唐山强龙饲料有限公司的一宗出让性质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房产(土地证号:玉田国用(2001)字第388号,面积5633.3平方米,房产(房产证号为玉股份字第201301233号、玉股房字第00105号,实际面积1681.7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本次起拍价人民币1250600元;地上附着物房产本次起拍价人民币1506900。土地及房产总价值2757500元;保证金20万;增价幅度为5万元;本次起拍价参照评估价确定。该拍卖标的物为出让性质工业用地土地,场内存有大量杂物;清场困难,时间不定。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电话桑法官)。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既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低于起拍价不成交。六、所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所拍标的物的质量问题,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保证。土地面积为初始登记证所记载面积,建筑物房屋面积为评估单位现场测量面积。拍卖成交后,如标的物不动产登记证书所登记面积与评估报告不符,本院不退还任何拍卖款项。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拍卖成交后,本院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即视为拍卖标的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因有租赁权使用故本院不负责清场。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运输费、保管费、欠费、清场费、过户所需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唐山市中级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6月28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15)唐执四字第1122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凤凰支行。账号:347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监督电话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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