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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西港东路以北、北通东路以西
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西港东路以南、北通东路以西
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西港东路以南、北通东路以东
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西港东路以北、北通东路以东
中日唐山曹妃甸生态工业园西港东路以南、高新西路以东
装备制造园区庙北路以北、青林公路以东
装备制造园区庙南路以北、青林公路以西
装备制造园区庙北路南侧、十里海中二路以西
对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唐山市“十四五”末平均水平(1.32吨标准煤/万元)的新增用能项目,优先解决能耗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29号)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5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5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9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时。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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