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不登记20名房主被处罚
近日,家住迁西县三屯营镇的王某来到当地派出所补办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手续,签订了出租屋管理责任书,并缴纳了200元罚款。4月10日以来,迁西县已有20名房主因未备案登记被处罚。
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迁西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排查时,发现多处出租屋未备案登记。经调查,民警发现出租屋房主均未按规定登记备案,也没及时上报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遂依法对出租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民警介绍,房屋责任人除了要办理出租备案登记手续外,还应在房子租出后及时上报承租人信息,否则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迁西警方针对本辖区重点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清查整治,蕞大限度地摸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及时发现并剔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登记流动人口115人,注销7人,处罚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出租屋房主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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