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你市《关于修改汉沽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唐政呈〔2020〕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将汉丰镇南泊村等9个地块共52.745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汉丰镇东崔村等11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52.7453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汉沽管理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均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汉沽管理区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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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市《关于修改汉沽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唐政呈〔2020〕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将汉丰镇南泊村等9个地块共52.7453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汉丰镇东崔村等11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52.7453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汉沽管理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均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汉沽管理区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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