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20)》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可行性和公共参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为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城市规划编制原则,现将《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成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了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一、公示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0日。
二、公示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1、来信请寄至: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32号
芦台经济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月1日《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020年。规划范围本次规划包括区域和城镇建设区两个层次。
城镇建设区:规划控制范围为东部片区西至马聪村西边界,东至一社区东边界,南至行政边界,北至荣一路和蓟海公路,西部片区西至福五道,东至福四道,南至荣盛路,北至海欣路,规划面积共22.7
发展目标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宜居宜业现代化产业新城。
唐山市先进的现代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基地;
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万人,城镇化率为82.35%。2、用地规模
24.77平方公里以内。区域协调发展1
以资源环境为基础,经济产业为核心、区域设施为支撑,推进芦台经济开发区与唐山、天津宁河区的区域协调联动,共建“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逐步协调资源开发利用,优化区域产业链;
;协力开展区域生态旅游发展,打响区域品牌。3、经济产业协调联动
头部产业的区域联动包括特色农产品品牌集中打造、农产品集中交易集散、现代农业发展;
;第三产业的区域联动的重点是以休闲旅游、现代物流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4、区域设施协调联动
积极通过教育园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为具有服务周边县市能力的区域公共服务中心;
;积极在上级城市指导下加强区域市政设施的统筹统建。五、总体发展布局规划
头部等级:生活区。主要为东部生活区与西部生活区,是全区的行政管理中心、教育培训中心、科研中心、大型居住区;
;第三等级:一般村。村庄的主要职能为规模农业生产服务基站。
东部生活区:向南发展,向西发展,向东预留。
东部片区空间结构为“一心、五轴、两区”。“一心”是指东部生活区内的综合服务核心。东部生活区是芦台经济开发区的核心,是全区的行政中心、产业服务中心,“五轴”是区域内两条对外联系轴和三条内部发展轴。“两区”是指以荣昌路大体为界线的生活区与新兴制造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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