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决算——唐山市丰润区欢喜庄乡人民政府(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并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欢喜庄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如下:
唐山市丰润区欢喜庄乡人民政府(本级)
根据区编办蕞近核定的三定方案要求,欢喜庄乡人民政府为行政编制单位。下设3个工作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站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牌子)。同时欢喜庄乡设置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所。核定人员编制数60人,2018年底实际在职5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1798.4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1109.53万元、1039.94万元,增长161.04%、151.17%,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放澳源牧业项目占地补偿款以及拨付各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9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7.4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7.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67万元,占40.90%;项目支出1021.19万元,占59.10%。如图所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97.46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1108.52万元,增长160.90%,主要是2018年发放澳源牧业项目占地补偿款以及拨付各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本年支出1727.86万元,增加1039.94万元,增长151.17%,主要是2018年发放澳源牧业项目占地补偿款以及拨付各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1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25.82万元,增长32.80%,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标准提高,乡镇专项经费增加;本年支出84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57.24万元,增长22.86%,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且工资标准提高,乡镇专项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882.7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882.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发放澳源牧业项目占地补偿款以及拨付各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本年支出882.70万元,比上年增加882.70万元,主要是2018年发放澳源牧业项目占地补偿款以及拨付各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179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5%,比年初预算增加211.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专项经费,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纳入预算;本年支出17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6%,比年初预算增加142.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专项经费,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纳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30.11%,比年初预算增加211.71万元,主要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专项经费,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纳入预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0.21%,比年初预算增加142.11万元,主要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专项经费,将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纳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额一致;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与年初预算数额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欢喜庄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7.86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7.95万元,占比为32.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7万元,占比4.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6.50万元,占比为3.85%;城乡社区(类)支出882.70万元,占比为51.09%;农林水 (类) 支出94.25万元,占比为5.45%;住房保障(类)支出44.99万元,占比为2.6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救济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2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18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22批次、187人次。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持平。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欢喜庄乡人民政府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部门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欢喜庄乡人民政府对2018年初确定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欢喜庄乡人民政府决算项目5项,共涉及预算资金1797.46万元,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有2人事业调任副科转正,需要发放2017年和2018年的公务交通补贴,从而使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比上年增加1辆,增长33.33%,主要是2018年7月按照要求为环保所配备车辆。
1、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采购”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10表)以空表列示。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填列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一)资本性支出:填列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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